1月26日到31日,浙江省两会在杭州举行。围绕如何落实好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如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如何谋划乡村振兴等一系列问题,华峰集团董事长、浙江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尤飞宇在接受采访时提出如下观点。
记者:浙江营商环境具有哪些优势?同时还有哪些期盼和建议?
尤飞宇:从横向看,浙江省实施“最多跑一次”改革等营商环境的打造与其他省份相比,近些年在项目审批、办事效率、投资环境、安全保障、政策支持、企业获得感等方面具有自身的特点与优势;从纵向看,浙江省营商环境与前些年相比,由于秉持亲商、安商、富商的理念,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在服务企业上,工作更到位、政策更到位、服务更到位和关爱更到位,促使广大企业在浙江这片沃土创业创新、投资发展更放心、更安心、更顺心。
营商环境打造难以一蹴而就,希望浙江在推动营商环境优化、营造有利干事创业的优质环境方面,始终“走在前列,干在实处,勇立潮头”。同时建议浙江在知识产权保护、法治环境净化等方面加大力度。
记者:您认为企业如何利用好“律政”手段,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尤飞宇:2017年11月,浙江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司法厅于2018年1月出台了《浙江省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管理办法(试行)》,其中第39条明确提出公司总部在浙江的大型民营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开展公司律师工作。
这些文件的出台为推动民营公司律师制度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然而,受到现行诉讼法的规定和限制,使得民营企业即使有法务人员,但在从事民事、行政案件代理时也遇到一些问题。
如何建立起与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公司律师制度体系?如何引导民企在法制环境中全方位构筑安全风险防线,形成一流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我有三点建议。
一是尽早制定出台实施办法。2012年,省市司法行政机关废止了公司律师管理实施办法。建议尽快制定颁布新的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管理的具体操作办法,对公司设立律师部的名称,律师事务部与所在公司的法律关系、权利义务、工作职责和独立性问题,与律师法规定的事务所设立的衔接,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如何监管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二是有选择性地开展民营企业试点。当前,民企的公司律师制度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尚未有成熟经验和范例,可在调研分析基础上,由司法厅出台推行公司律师制度的大型民营企业的标准,让符合条件的民企公司先行先试。同时,温州作为创建新时代“两个健康”发展的先行区,对民营经济发展推行特殊政策,在温州先行推广民企公司律师更有可行性和示范作用。
三是为公司律师提供切实的待遇保障。建议明确民营公司律师的待遇标准,使其区别于社会律师和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同时鼓励实行公司律师的企业建立区别于其它管理者的薪酬体系,提供切实的福利待遇保障,确立律师部的独立核算制度。
记者:关于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能力您有何看法?
尤飞宇: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和交易机制、激发企业创新积极性。这些举措对实现知识产权强省目标又靠近了一步。但在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实践中,我们看到仍存在知识产权拥有量“多而不优”、保护水平与运用能力普遍较低、“重成果、轻应用”的问题。
知识产权“一头”连着创新,“一头”连着市场。如果企业千辛万苦培育的知识产权成果得不到有效保障,任由假冒侵权泛滥,势必会激发企业经营中的“搭便车”行为,恶化市场竞争环境。
我认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假冒、仿冒与技术成果盗窃等侵权行为,既是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热情,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规范市场秩序,让创新者在更加公平、开放、透明的营商环境和市场秩序中参与竞争的现实要求。
我建议,要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具体而言,一是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健全省市县(区)三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维权队伍,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打造多元化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途径。二是协调多方力量,提高办案效率。坚持行政执法与专业司法相衔接,针对办案过程中效率不高、人员专业度不够等问题,可采取聘请专家或专业律师参与侦办,公检法协同办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同步介入,确保办案进程公正透明高效。三是加大惩罚力度,提高震慑效果。支持司法机关积极推行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赔偿力度和惩罚力度,严厉打击侵权行为,营造保护创新的示范环境,更好地鼓励科技创新。
与此同时,建议借助本次政府机构改革的契机,理顺知识产权管理职责,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改变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职能分散的现状,形成统一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系,提高知识产权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此外,针对近年来专利申请的文件撰写水平较低,专利申请的技术创新水平不高等问题。呼吁推动全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加快知识产权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发展规划,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知识产权战略、专利导航等紧缺人才培养,畅通知识产权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建立产学研联合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
记者:企业发展离不开优秀的企业家精神。在您眼中,优秀的企业家精神需具备哪些特质?
尤飞宇:作为一名浙商,我们要继承“敢为人先、特别能创业创新”的浙江人精神;作为一名新生代企业家,我们要在企业经营实践中,培育持续的学习力和创新精神,锤炼敢于挑战和把握机遇的能力,推崇共享发展及善于颠覆、拥抱变化的冲动。我认为,一名优秀的企业家肯定不是千人一面的,而是各有各的特质、各有各的不同,但爱国、敬业、守法、责任是每一位优秀企业家身上都应该具备的。(刘志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