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通告(2018年第69号)”,该通告称,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部署,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抽检糕点、水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蜂产品、罐头、食品添加剂、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等11大类食品,共计114批次样品,其中2批次不合格。抽检水果制品11批次,1批次不合格;糕点1批次不合格;茶叶及相关制品5批次,全部合格;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0批次,全部合格;蛋制品32批次,全部合格;淀粉及淀粉制品10批次,全部合格;蜂产品5批次,全部合格;罐头10批次,全部合格;食品添加剂10批次,全部合格;薯类和膨化食品10批次,全部合格;水产制品10批次,全部合格。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被抽样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1.天津市滨海新区红德瑞小马食品商行销售的绿豆糕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
2.天津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王顶堤分公司销售的甘草杏(话化类)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由滨海新区、南开区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市市场监管委要求上述区局对不合格产品的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制定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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