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8年第2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抽检共5类食品,31批次样品。其中,饮料5批次,5批次合格;酒类4批次,4批次合格;罐头3批次,3批次合格;方便食品1批次,1批次合格;粮食加工品18批次,其中16批次合格,2批次不合格。抽检产品信息见附件。
不合格产品具体信息如下:
1、安徽润发面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麦粉(生产日期/批号:2018/9/9、规格型号:25kg/袋),不合格项目: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检验结果:1417.36μg/kg,标准要求:≤1000μg/kg,承检机构为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2、萧县华民面粉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麦粉(生产日期/批号:2018/9/25、规格型号:25kg/袋),不合格项目: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检验结果:1337.5μg/kg,标准要求:≤1000μg/kg,承检机构为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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