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回顾和总结中国过去40年的发展成果,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发展和完善,是其中颇为重要的一条线索和脉络。
从某种程度上说,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40年,也是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不断完善、保护水平更趋严格的40年。
改革开放40年:亦是知识产权立法的40年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政府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贯彻执行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的政策。为了发展经济,吸引外资,鼓励技术创新和应用,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我国的知识产权立法工作也相继全面展开。
从立法层面来看,借鉴国际上的成功经验,我国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1982年8月23日制定,1983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84年3月12日制定,1985年4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0年9月7日制定,1991年6月1日起施行)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同时,我国参加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国际商标注册马德里协定》等一系列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公约。
20世纪90年代,我国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为了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的需要,我国先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进行了修改,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了一系列惩治知识产权犯罪的决定,并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专利合作条约》等一些重要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扩大了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提高了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为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积极履行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义务,按照WTO的要求全面清理和修订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在2000年、2001年先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作了修改。
结合我国知识产权发展情况,2010年、2013年我国又先后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目前,新一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订草案正在征求意见期间。
总之,在改革开放的40年间,我国知识产权立法从无到有,由点及面建立起了顺应国际趋势、符合我国特点的知识产权法律框架体系,对外实现了与世界接轨,对内形成了门类齐全的法律规定。
改革开放40年:也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40年
2008年6月,中国发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决定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并将“加强司法保护体系”“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作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点之一。
2013年11月12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正式通过,其中,“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指明了方向。
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2014年11月至12月,北京、广州和上海三家知识产权法院陆续挂牌成立。
2016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将“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确立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基本政策。
2017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纲要(2016-2020)》,确立了知识产权法院体系、证据规则、损害赔偿等八个方面的目标,以及完善管辖制度、完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开展特别程序法研究等15项措施。
2018年2月,《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正式发布,这是中国首个针对特定审判领域改革创新的纲领性文件。
值得一提的是,自知识产权专门法院成立以来,一方面,知识产权案件受理数量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另一方面,知识产权司法判赔额度也持续大幅提升。
以华为诉三星专利侵权案为例,2016年6月27日,因涉嫌专利侵权,华为将三星诉至福建省泉州中院,并提出8050万元的索赔金额。
2017年3月,泉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华为8050万元的索赔请求。2017年12月底,福建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三星需赔偿华为8050万元的判决结果。
该案件确定的专利侵权案件判赔金额也成为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新标杆。
改革开放40年:还是知识产权焕发活力的40年
从知识产权应用和发展来看,商标方面,2017年度,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量590.16万件,同比增长54.96%,呈现大幅度增长的趋势,我国的商标注册年申请量连续16年居世界第一位。
专利方面,2017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为138.2万件,同比增长14.2%。共授权发明专利42.0万件,其中,国内发明专利授权32.7万件,同比增长8.2%。也是连续多年位居世界首位。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日前发布数据显示,2017年全球创新者共提交了317万件专利申请,连续8年实现增长,其中,中国在专利、商标和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的知识产权申请数量位居世界第一。
简单说,一方面,国内企事业单位的创新主体加大了国内知识产权申请保护的力度的,另一方面,也有越来越多的企事业单位走向世界,将创新保护的范围拓宽到更多国家。
当然,知识产权规模大幅提升的同时,也会出现另外一些问题,比如,专利质量有待持续提升,专利成果转化有待进一步挖掘等等。
而这也成为未来各行各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新起点、新征程和新挑战。
首先,需要持续提高创新能力。在很多新技术、新应用领域,我国与世界很多国家基本处于同步研究阶段,一方面,这有助于我们在各类新技术、新应用领域产出更多的成果,另一方面,这也有助我们在这些新技术、新应用领域,积累更多技术专利及参与标准制定,把握相关产业的主导权、话语权。
其次,需要完善创新保护机制。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包括高效的审查授权机制、健全的成果转移机制以及完善的创新成果保护机制。这些机制的建立形成有助于提升技术人员创新、创造热情。
最后,需要营造良好创新氛围。公平的竞争环境,以及发明创造保护及收益保障机制,将能营造良好的发明创新氛围,鼓励调动科研人员积极钻研新技术、新发明。而发明创新成果市场化转移变现又能很好的回哺科研人员,进而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发明创新氛围和正向激励机制。
“筚路蓝缕,以启山林”,虽然在改革开放40年的征程中,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走过了从无到有的发展之路,但是,从持续完善机制、严格保护力度以及对标引领知识产权发展方向等方面,我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因此,从政府到企业,从用户到产品,各个环节和各方主体都应继续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以更加冷静的头脑,瞄准世界前沿技术,持之以恒投入人力物力,以期在下一个40年中实现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实践和水平的全球引领性发展,为全球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输出更多中国智慧、方案和实践。
(作者李俊慧为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