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近日消息,近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的规定,原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了全省电容器产品监督抽查,抽查了宁波、绍兴、台州、湖州、金华等5个地区52家企业的52批次电容器产品,不合格3批次,批次不合格率为5.77%。产品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耐久性和机械试验(除焊接外)项目。
2018年电容器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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