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抽检信息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品流通环节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检,现将近期抽检结果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公布包括水果制品、肉制品、酒类、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方便食品、罐头、速冻食品、饮料、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糕点、乳制品、食糖、糖果制品、调味品23大类合计552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50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其中,饮料不合格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蔡甸金家店销售的北京华北富田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苏打水饮料,菌落总数检出值5.8×103、2.9×103、9.2×103、5.2×103、7.6×103(CFU/mL)。标准规定为n=5、c=2、m=102、M=104。检验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二)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蔡甸金家店销售的北京华北富田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柠檬味苏打水饮料,菌落总数检出值1.6×106、1.6×106、2.2×106、1.3×106、1.8×106(CFU/mL)。标准规定为n=5、c=2、m=102、M=104。检验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涉及本市生产经营企业的,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要求各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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