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质监局抽查:2批次充气滑梯样品不合格 福建厦门市市场监管局抽检餐饮食品81批次 3批次餐饮具不合格 吴江河浜固定消防泵获国家专利 江苏徐州开展知识产权入网明权行动 市场监管总局:5批次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奢侈品鉴定中心与法使馆就知识产权保护座谈 上海市工商局:奥特莱斯羽绒服不合格率25% 2批次化妆品13批次医疗器械抽检不合格 印度海关备案和边境保护措施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1批次小馒头抽检不合格 浙江监测手机质量不合格率达75% 三星等上榜 企业遇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侵权容易维权难有苦难言 刑事规制让人工智能打假行稳致远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88批次染发类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52号) 农业农村部:不合格农药中近两成添加百草枯 甘肃省食药监局通告1617批次食品抽检情况11批次不合格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销毁一批假冒伪劣产品 从网货到仿品面对的不是知识产权,我看不懂马云的思路了! 山东烟台召开全市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座谈会 盗版危机 囧的不仅仅是《港囧》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4批次三相异步电动机产品不合格 广东省清远市市场监管局抽检食品71批次 1批次花生油(分装)不合格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吉林安图县公安局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活动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马拉喀什条约》生效将带来的影响 2017年“知识产权万里行”活动昨走进宁波 上海市食药监局抽检6大类食品 17批次样品不合格 全国前9个月专利电子申请率达80% 安徽工商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2200件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梭子蟹、鲜鸭蛋等5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 15家企业获准使用“哈尔滨红肠”商标 江西吉安首家县级知识产权联盟正式启动 奥地利红牛蓝/银色商标被宣告无效 4家企业经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核准使用新版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著作权归属:署名推定优于作品登记 商标局严厉打击与疫情相关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 落实健康权 保障专利药品公平使用 江苏省苏州市第24期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张家港班开班 专家热议半导体照明知识产权保护 广西食药监局: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随着APP的“走红”,移动APP成电子书盗版重灾区 粤港澳版权登记大厅启用:区域文化产业倒逼高质量版权服务 湖北武汉市市场监管局抽检蔬菜、水果共245批次 不合格5批次 标准必要专利全球治理的中国探索(上) OKCoin币行比特币回温 区块链将用于管理知识产权资产 河北沧州:知识产权主体信用等级分四类监管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进一步提高 陕西省质监局抽查:3批次电吹风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注册声音商标要过几重门?

《电子商务法》配套文件相继出台 规范小网商促进消费环境优化

《电子商务法》实施进入倒计时,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同时,关于《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办法(试行)》也开始公开征求意见。12月9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主办的“电商法实施与营商环境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会上,来自研究机构及大专院校的专家表示,《意见》最重要的是要解决小网商、小网店的主体登记问题。采取互联网的办法,解决互联网的问题,推动形成有关管理部门、电子商务行业组织、电子商务经营者、消费者等共同参与的市场治理体系。

《意见》第三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并允许将经常居住地登记为住所。同时,《意见》还沿用了《电子商务法》中的说法,对于免除登记的4种情形未进行统一界定,这4种情形分别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所长周汉华认为,考虑到地区和行业差异,不对零星小额进行明确限定,整体有利于电子商务新模式的培育和发展,是对电子商务发展的有效支持、鼓励和促进。

“《意见》是对《电子商务法》的细化,其出台不仅为依法登记的电商经营者提供了便利,也兼顾了行政执法部门监管的需求。”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薛军表示,《意见》从技术上解决了小网店登记比较困惑的问题,不仅降低了经营者登记的成本负担,也提升了登记便利性。而营业执照的电子化,不仅有利于申办,也有利于亮照经营,这将成为一个信用监管措施。

薛军进一步解释说,随着消费者的消费观念越发理性,他们会更愿意选择正规企业进行消费。如果有电子商务经营者愿意保持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零星小额”经营者的身份,就有可能使店铺的信誉度降低,并失去消费者的“选票”。他建议,将来应出台相应政策,鼓励平台给予登记注册的商户流量支持,让其获得更多的交易机会,从而鼓励人们进行工商登记注册。

中国社科大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对于微商的注册表示了担心。她表示,平台内经营者以及自建网站的经营者,其经营场所比较容易确定,因此其网络经营场所的注册也比较容易。但是,作为在朋友圈内提供商品和服务的微商,也是《电子商务法》调整的重要内容,其注册却会遭遇难题。而不进行登记注册,就无法纳入到随机抽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中来,消费者也就无法查阅其信用,从而作出自己的消费判断。

此外,薛军还表示,在今后《意见》的执行过程中还有一些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比如网络经营场所也需要进一步明确是网址、账号还是其他什么标识等。(作者:桑雪骐)

(责任编辑:张雁北)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猜您喜欢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