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8年12月13日,安徽省黄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2018年第5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本次共抽方便食品2批次样品,其中1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肉制品25批次样品,其中24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
本次抽检的肉制品主要是预制肉制品和熟肉制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及非食用物质等指标。
本次抽检的方便食品主要是调味面制品。抽检依据是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品质指标、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指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黄山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黄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示广大消费者,可参考有关公布信息的情况进行科学消费。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不合格产品时,可拨打12331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黄山永波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豆角干风味(调味面制品)(生产日期/批号2018/5/12),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39g/100g,标准规定为≤0.25g/100g。承检机构为上海德诺产品检测有限公司。
2、黄山徽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晶猪手(生产日期/批号2018/10/24),亚硝酸盐(以硝酸钠计)检出值为53mg/kg,标准规定为≤30mg/kg。承检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肉制品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
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肉制品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