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网络商品消费警示提示,儿童服装、童鞋及家电等4个批次商品样品不合格。
为加强流通领域网络商品质量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经原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网络销售的儿童服装、童鞋、玩具、家电和床上用品等五大类商品为重点,对本市部分网络销售商品开展了商品质量监测工作。共抽取样品36个批次,其中,4个批次商品被检测机构判定为不合格,总体合格率为88.9%,较去年同期提升了33个百分点。
不合格商品主要集中在儿童服装、童鞋及家电三大类。突出问题是:儿童服装的使用说明不符合国家标准,容易导致消费者无法识别商品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童鞋的耐磨性不符合国家标准,容易导致开裂,影响使用寿命;家用电器的输入功率和电流不符合国家标准,导致部件容易损坏,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据本次发布的《网络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不合格)商品名单》,标称商标为“魅客?”的1批次儿童双层加绒打底裤(货(款)号:934)样品被检出产品使用说明项目不合格;标称商标为“魅客?”的1批次儿童加绒打底裤(货(款)号:501)样品被检出产品使用说明项目不合格;标称商标为“史努比?”的1批次史努比童鞋/皮鞋(货(款)号:S725531)样品被检出耐磨性能项目不合格;标称商标为“容威RONGWEI”的1批次电炖盅(货(款)号:RWD-10A)样品被检出输入功率和电流项目不合格。
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表示,对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已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对涉嫌违法的商家依法予以查处。
同时,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要注意以下三点:
选择购物网店时,注意确认网店的真实性和信誉度,谨防网店以欺骗的手段获取高信誉度。
防范价格陷阱,提防商家低价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尽可能对商品的售后事项进行约定。
注意保存好与网店交易的原始凭据和银行单据,一旦出现争议,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或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网络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不合格)商品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