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2018年第15期)》。信息显示,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厦门市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273批次、网络环节食用农产品79批次食品样品开展了监督抽检,检出不合格样品5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检验规范,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食品。
8月监督抽检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273批次食品样品。样品覆盖厦门市6个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以及超市便利店等,其中思明区30批次,湖里区101批次,集美区36批次,海沧区29批次,同安区45批次,翔安区32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68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其中蔬菜141批次,不合格4批次;水产品41批次,不合格1批次;畜禽肉及副产品52批次,鲜蛋10批次,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1批次,水果类28批次,全部合格。网络环节食用农产品79批次,畜禽肉及其副产品15批次、蔬菜25批次、水产品15批次、水果类19批次、鲜蛋5批次全部合格。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碧岳村岳口统建房1号楼5号店面厦门市首购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长豆,克百威(克百威与3-羟基克百威之和检出值为0.14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金湖路101号厦门五缘湾乐都汇购物中心B1F099特易得商业(厦门)有限公司销售的太阳鱼(冰鲜),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239.9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福建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3、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上吴路525,527,529厦门市翔安区鑫嘉嘉友食品店销售的上海青,毒死蜱检出值为1.56mg/kg,标准规定为≤0.1mg/kg。检验机构为福建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4、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宁宝市场厦门市集美区发娣蔬菜摊销售的姜,铅检出值为0.40mg/kg,标准规定为≤0.1mg/kg。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5、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禾山路2-28号(4号摊位)厦门夏商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江头蔬菜农副产品批发市场4号摊位销售的生姜,铅(以Pb计)检出值为0.66mg/kg,标准规定为≤0.1mg/kg。检验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专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单位所在地的湖里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召回、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