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8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通告(第39期)》。本次抽检3类食品408批次样品。其中,抽检糕点(月饼)192批次,合格188批次,不合格4批次。
本次抽检的糕点主要包括月饼。抽检依据是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7099《糕点、面包卫生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品质指标、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指标。
本次抽检有2批次月饼菌落总数不合格。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本次抽检有2批次月饼酸价(酸值)超标。酸价(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但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明显辨别出其有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造成酸价(酸值)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如原料水分过高,会加速油脂的酸败;生产工艺不达标,如植物油精炼不到位或未精炼;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夏季,受气候环境影响因素更大,易导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败。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安徽柏兆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二店经销的安庆市柏兆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广式蛋黄椰奶蓉月饼(生产日期/批号:2018/8/4),菌落总数检出值为32000,45000,47000,43000,5000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000,M=100000CFU/g。承检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2.休宁县天润发超市有限公司经销的宁国市胜利食品厂生产的苏式月饼(生产日期/批号:2018/7/9),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7.9mg/g;苏式黑芝麻月饼(生产日期/批号:2018/7/9),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2.7mg/g。标准规定为≤5mg/g。承检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3.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润磬百货超市经销的夏津县聚富园糕点加工厂生产的月饼(老苏月黑芝麻)(生产日期/批号:2018/7/5),菌落总数检出值为32000,39000,36000,37000,3800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000,M=100000CFU/g。承检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