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18年第24期(市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次抽检8类食品28批次样品。其中,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批次,全部合格;餐饮食品12批次,全部合格;调味品1批次,全部合格;豆制品4批次,合格3批次,不合格1批次;蜂产品1批次,不合格1批次;冷冻饮品2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4次,全部合格。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安徽省甘泉养蜂专业合作社生产的百花蜜(生产日期/批号:2018/5/18),蔗糖检出值为8.9g/100g,标准规定为≤5g/100g。承检机构为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2、安徽华运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蚌埠龙湖春天店销售的固镇县金香丝粉丝专业合作社(生产)安徽金香丝薯业有限公司(监制)生产的手工粉丝(生产日期/批号:2018/1/6),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225mg/kg,标准规定为≤200mg/kg。承检机构为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3、蚌埠市水苑尚美大酒店销售的豆饼(加工/购进日期:2018/7/23),苯甲酸检出值为0.968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承检机构为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