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是商务发展的重要基石。目前,电子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一定进展,但以次充好、服务违约、虚假交易、刷单炒信等失信行为仍不同程度存在。对电商失信实施惩戒的难点在什么地方?如何进一步加强网络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市场信用环境?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卖家不诚信买家“很受伤”
“本是冲着商家中秋节做活动,狠心‘剁手’了一次。没想到却碰到不良卖家,发的货不够数,这两天一直在和他们理论。”因为一次糟糕的网购体验,合肥市民廖素琴这几天有些“窝心”。中秋节期间,她看到一家网上店铺做促销,一些品牌护肤品7折出售,还有满减福利,优惠力度不小。她很快下单,在网上购买了600多元商品。
货到之后,廖素琴却高兴不起来。“卖家店铺网页上说一盒一共60颗,打开包装盒一数却只有58颗。”廖素琴赶紧与客服联系,却被告知商品按重量计价,少一两颗很正常。廖素琴觉得受到了欺骗,把电话打给商家总部,得知商品正常包装就是60颗,每一颗重量都是固定的,不可能会少。“两种解释完全不一样,这两天在申请退货,但客服总以各种理由拒绝。”廖素琴说。
卖家不诚信,不仅侵犯消费者权益,对正常市场秩序也是一种破坏。“由于没有平台约束,有些微商经营者在产品上以次充好,还不给退换货,导致很多消费者不信任微商。”宣城市民许远经营服装微商,她极为注重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赢得消费者的好口碑,这两年积累了不少固定客户。“信誉是电商最好的通行证,如果失信于消费者,生意就做不下去。”
电子商务兴起,让购物更为便捷,但诚信缺失却阻碍了网上交易的健康发展。今年3月14日,原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信息显示,2017年,共受理网络购物类投诉68.57万件,同比增长184.4%。
“虚假宣传、假冒伪劣、拒绝退换货等现象在电商领域一直存在,导致消费者的权益常常受到侵害。”淮南师范学院电子商务专业教师杜亚敏表示。
数据易“注水”监管有难度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商家公然售假的行为已大为减少,而以刷单、红包赚好评等方式,制造虚假交易信息或人为拔高信誉值等行为屡见不鲜。“前几天一位卖家打来电话,让我对购买到的商品按要求做出好评,可以赚红包。”合肥市民马朝良告诉记者,卖家把评价模板发过来,让他按照模板给商品好评,一个5星好评10元红包。
“好评量是买家判断商品质量的重要依据,可卖家却通过给买家发红包的方式赚好评,让网络交易一开始就充满了水分。”马朝良认为。
一位网店店主向记者透露,为提升交易量,刷单、花钱买好评已成为行业潜规则。“一个平台好几千同类店铺,没有交易量,好评也不多,消费者根本不会光顾。”该网店店主坦陈,除了吸引买家,平台也会对卖家的交易量提出要求,交易量偏低,对平台运营也有影响。
“对于电商来说,交易量和好评量的多少意味着口碑好坏。但如果数据造假,商品的质量自然无法保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监处处长卫琳分析,电商平台与商家结成利益共同体,平台对商家交易数据“注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给市场监管造成很大难度。
卫琳介绍,针对刷单炒信、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价格欺诈等网络违法违规行为,今年我省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大了监管查处力度,上半年共监测网站、网店38015户次,实地检查网站、网店2611户次,立案查处各类网络违法案件481件,罚没款268.86万元。
商家需自律法律来护航
“做电商,更要加强自律,注重商品质量和服务,秉持诚信经营的原则。”砀山残疾女孩李娟克服身体缺陷,通过电商闯出一条创业之路。销路打开后,李娟极为重视自己的信誉,她在售出的每箱水果里,都放上一张温馨提示页,声明“坏果必赔”,并详细地说明索赔方法。这张小小的纸片,让李娟赢得了顾客赞赏,也收获了更多回头客。去年,她在线上线下共销售砀山酥梨等水果20万公斤。
构建网络交易诚信体系,离不开商家自律,更需要制度和法律护航。为构建网络市场诚信体系,宣城市从源头入手,强化对电商经营者的监管力度,将12315平台延伸至李园村和小岭村等当地“淘宝村”,以精准开展网络市场侵权维权行动,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同时,通过建议、辅导、提醒等多种行政指导方式,引导电商企业合法经营,坚持诚实守信。
8月31日,我国首部《电子商务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要求推进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营造有利于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并对涉及电子商务的经营主体、经营行为、合同、快递物流、电子支付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其中第十七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这意味着以后刷单、刷评价等行为,不但违反诚信交易原则,也将违法。”杜亚敏表示,惩戒网络交易失信行为如今有法可依,下一步更应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营造风清气朗的网上交易环境。(记者范孝东罗鑫通讯员程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