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品流通环节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检,现将近期抽检结果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公布包括水果制品、肉制品、酒类、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方便食品、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饮料、饼干共14大类合计494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92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其中,方便食品不合格1批次,肉制品不合格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沃尔玛(湖北)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武汉钟家村分店销售的桂林智强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手磨浓香黑芝麻糊,大肠菌群检出值5.0×102、2.4×103、2.9×102、<10、<1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M=102。检验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二)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武汉盘龙商场销售的新东阳食品(浙江)有限公司生产的儿童肉松(肉粉松),菌落总数检出值1.8×104、4.1×104、1.4×104、2.3×104、2.9×104(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00、M=100000。检验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涉及本市生产经营企业的,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要求各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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