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欧洲议会以438票赞成、226票反对的投票结果通过了版版权法修订案,新法案有利于科研成果的扩散与利用,方便科研人员充分利用既有科研成果开展创新工作。
新版权法第三条规定,为了开展科学研究的目的,科研人员可以对现有文本和数据进行挖掘,而不受版权法的约束。这一规定为科研成果的扩散和传播创造了法律条件,为大数据时代共享科研资源提供了便利,可以促进科研资源的充分开发利用。欧盟科研创新委员莫达斯对此表示祝贺,认为这一规定有利于科研人员对现有科学知识进行深度挖掘,而不用担心受制于版权法。
另外,新版权法的第11条和第13条也引发了争议。第11条规定,允许新闻媒体在拥有版权材料的情况下,向科技平台收费。有人将此规定戏称为“链接税”(link-tax)。第13条则要求科技公司采取过滤技术手段,滤掉受版权保护的内容。反对人士认为这一条款将影响互联网用户共享音乐、电影片段等内容。有分析认为这对Facebook和谷歌旗下YouTube等依赖用户生成内容的服务的影响尤其大。
(科技处 贾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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