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荆州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市局近期组织餐饮食品,豆及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饮料11类共135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8批次,7批次不合格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一、总体情况:
饮料30批次,其中7批次不合格;酒类41批次,餐饮食品23批次,豆及豆制品2批次,方便食品3批次,糕点1批次,罐头2批次,冷冻饮品1批次,粮食加工品25批次,水产制品2批次,速冻食品5批次共计128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检验机构为荆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监利县徐氏纯净水厂生产销售的恒美冰泉牌桶装纯净水(16.9L/桶),监利县海溪源纯净水厂生产销售的海溪源牌桶装纯净水(18.9L/桶),监利县江之源纯净水厂生产销售的江之源牌桶装纯净水(17L/桶),监利县梦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梦氧冰泉牌桶装纯净水(17.5L/桶),监利县景怡饮品厂生产销售的景怡牌桶装纯净水(18.9L/桶),监利县润心泉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润心泉牌桶装纯净水(16.9L/桶,2批次)均检出铜绿假单胞菌超标。检验机构为荆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荆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市综合执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经营单位立即停业整改,查明不合格产品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