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已要求联邦地区法院法官露西.科赫(Lucy Koh)判定,半导体公司高通(Qualcomm)必须将其无线标准必要专利(SEP)许可给其竞争对手。
8月30日,FTC向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圣何塞分院提出简易判决的动议。
在现代社会,政府应该义不容辞地为青少年提供受教育的机会。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以下简称“加州”),对于那些寄养机构或青少年拘留所的孩子而言,该州必须确保此类青少年能够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
尽管这些被寄养或监禁的青少年并没有失去受教育的权利,但是当前的法律并不能确保其获得使用互联网的权利。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因为在如今的社会中,人们可通过网络获取到大量信息,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搜索信息的重要工具。因此,为青少年提供合适的受教育机会还能够帮助其顺利地融入社会中。
连续两年以来,加州的立法机构一直在致力于解决这一问题。近期,立法机构通过了A.B.2448法案,该法案将要求被拘留或寄养的青少年能够获得使用互联网的权利,以此进一步接受教育。
2017年,电子前沿基金会(EFF)对另一个类似的法案(A.B.811)也表示支持。但不幸的是,该法案遭到了加州州长的否决。尽管州长杰里.布朗(Jerry Brown)表示自己对该法案的意图表示支持,但他对该法案中的模糊语言以及为此类青少年提供互联网获取的费用表示担忧。
实际上,2018年的法案已经更加具体化,而且相关机构也有足够的时间来准备相关预算工作。EFF在2017年就已经指出,既然登山者在埃佛勒斯峰都可以使用网络在推特上发表动态,那么加州寄养机构或拘留所的青少年就更应该有理由获得安全且受监管的互联网服务。
除了EFF之外,青少年法律中心、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洛杉矶同志中心(LGBT Center)以及美国社会工作者协会加州分会等诸多组织机构也对A.B.2448法案表示支持。
2018年的法案在去年的基础上进行了稍微的调整。2017年的法案要求青少年获取互联网服务的目的为与家人交流以及接受教育。而今年的法案则仅仅将青少年获取互联网服务从而能够与家人交流这一目的作为一种建议。尽管如此,加州州长没有理由不签署该法案使其转变为该州的法律。
加州所有的青少年都应该有受教育的权利,而接受教育则意味着这些孩子需要获得使用互联网的权利。加州教育部指出,在2015至2016学年,该州的青少年法庭学校(juvenilecourtschools)为超过2.5万名学生提供了受教育的机会,然而还有许多青少年并没有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因此,EFF期望加州州长能够签署A.B.2448法案,从而使该州所有的青少年都能接受适当的教育。(编译自www.eff.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