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台州市椒江法院民三庭审理了首件跨区域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被告人李某因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8万元。
李某伙同李某华(在逃)未经CAT、K0MATSU、Fleetguard等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先后雇佣李某兴、李某权等人,在黄岩九峰高架桥往南的一个仓库和黄岩区台州轩亚模业有限公司四楼仓库内,印制与上述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并使用在滤清器上。后经执法部门检查,现场查获CAT、KOMATSU、Fleetguard、PERKINS、HITACHI等品牌的滤清器1000余个,经鉴定均系假冒商品,涉案金额22万余元。
根据省高院《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的实施方案》,由椒江法院跨区域审理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临海市、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辖区内的第一审知识产权行政及刑事案件。
责任编辑:余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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