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示平台发布《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餐饮环节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第7期)》。信息显示,2018年七月份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9类食品样品11家餐饮店4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6批次提供实测值。
其中,抽检蔬菜水果11批次,食用菌菇类1批次,酱腌菜1批次,大米6批次,熟肉制品2批次,焙烤食品4批次,食用油6批次,生鲜、干水产品8批次,自制小麦粉制品3批次,饭菜6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6批次提供实测值。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宁波江东区宁东亚月大食堂外购于蔬菜批发市场的洋葱,镉(以Cd计)检出值为0.088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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