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17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通告(第32期)》。本次抽检7类食品400批次样品。其中,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7批次,合格52批次,不合格5批次。
本次抽检的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主要包括菜籽油、调和油等。抽检依据是GB2716《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SB/T10292《食用调和油》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食品添加剂、品质指标等指标。不合格项目为酸值(KOH)、苯并[a]芘。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同时,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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