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第29期)。信息显示,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的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方便食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酒类、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12大类566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7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
其中,饮料不合格3批次、方便食品不合格3批次、酒类不合格1批次。本次抽检的饮料主要是饮用纯净水,其他饮用水,果、蔬汁饮料,蛋白饮料,碳酸饮料(汽水),茶饮料,固体饮料,其他饮料,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落总数。本次抽检的方便食品主要是油炸面、非油炸面、调味面制品、其他熟制方便食品等,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本次抽检的酒类主要是白酒、白酒(液态)、白酒(原酒),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酒精度。
针对此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地(州、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此公告通报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饮料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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