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质监局官网通报2018年学生服等19种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情况。通报称,2018年第2季度,青海省质监局组织开展了学生服等19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涉及日用及纺织品、农业生产资料、工业生产资料等3类产品。共抽查75家企业生产的126批次产品。经检验20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5.9%。
(一)农业生产资料。对22家企业生产的39批次产品进行了抽查,包括硫酸钾镁肥、有机肥料、氯化钾肥、农用硫酸钾、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等5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一是对西宁市、海北州、海西州3个市(州)家企业生产的39批次硫酸钾镁肥、有机肥料、氯化钾肥、农用硫酸钾等4种产品进行了抽查,重点检验了产品的总养分、氮、磷、钾、氯、粒度、水分、有机质和标识等项目,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二是抽查了西宁1家企业生产的2批次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产品,重点检验了产品的厚度极限偏差、平均厚度偏差、厚度极限偏差、拉伸负荷、断裂伸长率等项目,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产品质量稳定。
(二)日用及纺织品。对西宁市和海东市42家企业生产的50批次产品进行了抽查,包括学生服、梳棉胎、绗缝被、电灶4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60%。一是抽取省内19批次电灶产品,其中市场抽样12批次,涉及生产企业10家,生产企业抽样7批次,涉及生产企业6家。重点检验了产品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等12个项目。经检验11家企业的1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78.9%,不合格项目为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标识质量。二是抽查9家企业生产的9批次梳棉胎产品,重点检验了产品的面纱、筋纱、感官要求、含杂率、研磨率、原料要求等6个项目,1家企业的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1%,不合格项目为面纱层数。三是抽查10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绗缝被产品,重点检验了产品的面料纤维成分、填充物纤维成分、甲醛含量、PH值、耐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和原料要求等项目,本次抽查发现3家企业的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0%,不合格项目是可分解芳香胺、PH值不符合标准要求。四是抽查12家企业生产的12批次学生校服产品,重点检验了产品的面料纤维成分、弹子顶破强力、接缝强力、异味、甲醛含量、PH值、耐皂洗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磨擦色牢度、耐光色牢度、可分解芳香胺染料、使用说明等14个项目,本次抽查发现1家企业的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8.3%,不合格项目是耐光色牢度、使用说明不符合标准。
(三)工业生产资料。对海西州11家企业生产的37批次工业氯化镁、工业碳酸钠、工业盐、氢氧化钾、工业重质碳酸钾、工业碳酸钾、工业氯化钙、工业氢氧化镁、卤水碳酸锂和工业用甲醇等10种产品进行了抽查,不合格检出率为0%,产品质量稳定。一是对10家企业的34批次化工产品进行了检验。重点检验了产品的有效成分含量、水不溶物、钙镁离子总量、硫酸根离子、包装标识、总碱量、水不溶物的质量分数、PH值、筛余物质量分数等项目,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产品质量稳定。二是对2家企业的3批次工业甲醇进行了抽查,重点检验了色度、沸程、高锰酸钾试验、水、羰基化合物、蒸发残渣、密度等项目。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产品质量稳定。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
(一)对于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特别是不合格检出率较高的产品生产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对抽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应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并召回不合格产品,按照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
(二)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较高的电灶、绗缝被产品,各地要加大辖区内产品的监管力度,并进行全面排查,加大惩治力度,震慑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
(三)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2018年学生服等19种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产品及企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