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通告称,近期,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等9家食品检测机构,按照《天津市食品生产环节市级抽检监测工作方案》,抽检了速冻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其他食品、糕点、食品添加剂、薯类和膨化食品、冷冻饮品、食糖、水产制品、糖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类、乳制品、特殊膳食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蛋制品、罐头、豆制品、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等22类76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52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速冻食品55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6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其他食品43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糕点105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食品添加剂106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7批次;冷冻饮品10批次;食糖80批次;水产制品17批次;糖果制品27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2批次;酒类18批次;乳制品11批次;特殊膳食食品4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9批次;蛋制品8批次;罐头5批次;豆制品29批次;饮料53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6批次;方便食品16批次;蜂产品6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天津金美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菇肉饺”标签不合格(营养成分表中能量、钠营养素参考值计算错误,不符合GB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中国商业联合会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
(二)天津金美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菜猪肉饺”标签不合格(营养成分表中能量、钠营养素参考值计算错误,不符合GB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中国商业联合会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
(三)天津金美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芹菜猪肉饺”标签不合格(营养成分表中能量、钠营养素参考值计算错误,不符合GB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中国商业联合会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
(四)天津市九莲家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巴旦木(烘炒类)”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0.24g/kg,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不得检出的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中国商业联合会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
(五)天津民生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地龙蛋白粉”总砷不合格(初检检出总砷9.5mg/kg,复检检出总砷10mg/kg,不符合Q/17A2290S-2015《地龙蛋白》的标准要求)。初检机构为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天津站。
(六)天福九田(天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奶口味软冰淇淋浆料”乳蛋白不合格(初检检出乳蛋白1.9g/100g,复检检出乳蛋白2.03g/100g,,不符合QB/T4893-2015《软冰淇淋及软雪糕浆料》的标准要求)。初检机构为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天津站。
(七)天津市乐民糕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纯绿豆糕”菌落总数不合格(检测出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的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
(八)天津市邢氏鼎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俄罗斯面包”标签不合格(标签标注脱氧乙酸钠,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
(九)天津市双马香精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柠檬味香精”标签不合格(标签未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名称未按规定标示中文名称;未标示“食品用香精”字样;未标示“成分或配料表”;未标示“使用范围、用量和使用方法”;未标示“贮存条件”;未标示“生产许可证编号”,不符合GB29924-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和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
(十)天津市宏建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肉味液体香精”标签不合格(标签未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不符合GB29924-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的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
(十一)天津信诺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米线香精”标签不合格(净含量未依据法定计量单位按千克(kg)标示,不符合GB29924-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的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
(十二)天津佳厨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肉粉状香精”标签不合格(配料表中“抗结剂”未按GB2760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中规定的名称列出单一品种食品添加剂名称;未标示“使用方法”,不符合GB29924-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和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
(十三)天津鑫香兴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浓香鲜鸡粉”标签不合格(规格未依据法定计量单位按千克(kg)标示,不符合GB29924-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的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核查处置部门督促企业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采取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市市场监管委报告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