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的通告(第十九期)。本期抽检粮食加工品2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2批次、方便食品5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21批次、餐饮食品53批次共5大类125批次,其中合格123次、不合格2批次。
扬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针对抽检结论为不合格的产品,已要求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原因并进行整改。同时,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或87782890进行投诉举报。
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江都区大桥镇金诚好又多超市店销售的暖身参姜茶(含茶制品),大肠菌群检出值为24000MPN/100g,标准值为≤300MPN/100g。检验机构为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
(二)江都区仙女镇蒸宜鲜餐厅经营的众康消毒餐具,检出大肠菌群,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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