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通报。通报称,为保障深圳市食品消费安全,根据年度抽检计划、监管实际以及食品安全热点舆情应对需要,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深圳市餐饮环节的食品开展了抽样检验工作。
本次共抽检餐饮环节食品2260批次,涉及餐饮环节经营主体1797家次,共检测食品指标12743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21批次,涉及不合格食品类别为餐饮食品8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酒类1批次、粮食加工品2批次、食用农产品7批次、蔬菜制品2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包括: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微生物指标、食品添加剂、品质指标。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该局已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一步流入市场。该局已要求相关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根据实际经营场所增删)。查处情况有关信息可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
抽检不合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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