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罗湖区委中心工作要求,依法履行检察职责,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优化产业创新环境。据统计,2017年以来,该院共受理知识产权侵权刑事案97件、218人,对104件、245人知识产权侵权刑事案件提起公诉,均获得法院的有罪判决,为建设创新罗湖及发展罗湖经济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
罗湖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从该院办理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来看,此类案件呈现三个特点。一是侵权领域集中化。在该院办理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侵权领域较为集中,其中51%的案件为手机及手机配件类。一方面是因为手机及手机配件假冒难度小,犯罪嫌疑人只需在市场上购买相关的手机配件及商标标识,经过简单的翻新、组装、测试即可完成一部假冒品牌手机,另一方面是因为手机及手机配件的销售市场大,现如今手机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工具,而有些群众因经济条件所限,难以购买高价的品牌手机,转而购买假冒的品牌手机,市场需求量大。
二是销售渠道网络化。在该院办理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66%的案件是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对外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通过网络交易平台销售,犯罪嫌疑人可以节省成本,且销售范围不受空间、时间的限制。另外,犯罪嫌疑人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其作案地通常选择在相对密闭的空间,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同时也加大了打击难度。
三是犯罪人员团伙化。在该院办理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假冒注册商标案件的运作模式通常是自产自销,犯罪人员的分工明确,购买原材料、翻新、组装、测试、打包、邮寄等环节环环相扣,各有专门人员负责,呈现团伙化趋势。
检察官建议,应加大打击力度,整顿制假高发市场。在深圳市,有些产业呈现区域集中化,执法机关应当加大对重点行业制假售假行为的打击力度,将行业整顿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让制假售假的犯罪行为无所遁形。
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不规范,导致网络交易平台售假行为的泛滥。因此,网络交易平台的运营商应该提高商家的准入门槛,一旦发现商家售假行为,应该立即将商家拉入黑名单,关闭其线上商铺,并固定后台交易数据作为证据提交给执法机关,以净化网络交易平台,让售假的犯罪行为失去滋生的土壤。
商家和消费者的产权保护意识较为薄弱,导致商家受利益驱动而制假售假,消费者因贪图便宜而知假买假。对此,司法机关应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推动普法宣传活动进商场、进社区,让商家了解到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将受到刑法的追究,同时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