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上午,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疑难问题研讨会在宝安法院举行,由深圳市公、检、法三家共同参与,围绕“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疑难问题”主题,对知识产权刑民交叉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为深圳进一步优化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推动深圳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创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打造全国知识产权严格保护示范区,率先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研讨会上,大家提出问题、分享经验、共谋出路,宝安法院民四庭法官应连围绕宝安法院审理的真实案例,论述同一侵权行为在刑事案件已经确定犯罪数额后,如何确定民事案件的赔偿金额、同一侵权行为在刑事和民事法律框架下认定数额的标准有何不同、犯罪数额与赔偿金额之间存在的同一性和关联性,探讨这类知识产权先刑后民案件的特点及确定赔偿数额的审理思路,深圳市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庭高级法官丘庆均对该主题进行了点评,认为:刑事案件中的非法经营数额认定并不等于民事案件中的侵权所得利益或者侵权所受实际损失。因此,刑事案件“非法经营数额”等犯罪情节认定与民事赔偿数额认定的差异,源于法律规定的差别与权利人的选择,这也是刑事与民事两种不同诉讼模式下相互独立的体现,属于合法、合理的“冲突”。知识产权法官在处理民刑交叉案件时,需要正确理解这种合理的冲突,切换审理思路,处理好不同诉讼程序与法律适用。
随后,来自公检法的同仁们分别就“浅议知识产权刑民交叉案件审理模式”、“办理商业秘密案件的困境和应对”、“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侵权产品价格认定若干问题研究”、“知识产权刑事审判思维”等几类主题分享交流。
宝安法院的负责人在会上透露,将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审理不正当竞争和垄断纠纷案件,全面深化和发展“三合一”审判模式,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和刑事手段从严惩处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违法犯罪行为。为全市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力,为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创新之都”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推动深圳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上走在全国最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