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一些知名短视频平台,自制假冒化妆品、展示山寨奢侈品等内容充斥其间。售假者甚至与正品对比仿真度,大肆售卖假货,有的视频还被推到平台首页。原本用来记录分享生活点滴的短视频平台,如今成了展示交易假货的橱窗。(6月28日《人民日报》)
俗话说:“小隐隐于山,大隐隐于市。”在短视频日趋火热的今天,制假分子也不甘“藏身地下”。他们将假货投于众目睽睽之上,在吸引流量的同时,借相似的海量短视频,掩盖他们制假贩假的本质。且之所以这样“有恃无恐”,依托的是一种“以假为美”的反潮流宣传。
依照“萨伊定律”——供给创造自己的需求。在人人厌恶假货的今天,制假分子若想创造市场,就得主动创造需求。可以看到,短视频平台中的假货营销,并不单单是展播成品,而是将制假过程曝光。用看似细致的制假流程,营造DIY视频的“精致氛围”,并冠以“省钱”“安全”“时尚”等噱头,以此吸引消费者“入坑”。
为寻找特定的消费者,有些贩假分子则直接将“A货”“高仿”等字眼,标注在短视频标题处。利用平台查处举报封号的时差,用优惠、赠送等服务,诱导消费者加微信、发短信、逛店铺,鼓励消费者下载短视频,并分享至朋友圈。很多短视频用户,在无意间也就成了假货的推广者。甚至少数人为求得不法利益,依葫芦画瓢,从购买者转变为制造者,其中的危害不容小窥。
可以看到,在互联网时代,制假贩假已从线下走到线上,从隐蔽走向公开,从“仿真”走向“实假”。其实,对比近几年红火的直播行业,他们在兴起之初,也曾经历过制假贩假风波。制假贩假涌入流量集散地的习气,也许早就存在。他们善于利用网络社会文化混杂的环境,避开现实社会人人围堵的窘态。而对此的纠治,必须结合网络行业发展的规律进行。
不少自互联网兴起的新业态,都经历过一段由无序向正规转变的过程,短视频行业也不例外。在外部管理上,我们需要依托《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规定,制定短视频服务管理的相关规范,明确短视频平台的主体监管责任。同时,还得采取更为细致的管理举措,纠正短视频平台中纵容假货的氛围,压缩制假贩假的生存空间。
例如,利用短视频政务号,发布反对制假、识别假货、鼓励举报的短视频,并优化算法,使其被推送至可能涉及制假贩假的短视频流当中,让喜欢收DIY短视频的用户能受到相关的教育。同时,必须卡住实名发布的关口,对于严重涉及制假贩假的UP主,采取风控性的封号,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其中,短视频平台的主动作为非常重要。
短视频的文化影响力,正慢慢扩散至现实生活的方方面面。短视频变假货展柜,不能仅仅从假货营销的角度审视。对于其中可能存在的恶性文化思想,我们还得全面严谨地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