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食药监局官网发布通告称,近期,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2018年省级监督抽检任务中,抽检了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糖、水果制品、蜂产品、糕点、乳制品、食用农产品9类食品43批次样品,其中1批次餐饮具不合格。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一、总体抽检情况
本次抽检餐饮食品1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批次,食糖1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蜂产品3批次,糕点2批次,乳制品4批次,食用农产品12批次,其中检出1批次餐饮具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青海兴鼎安大酒店有限公司,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检出值为0.018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对上述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时,请及时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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