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8第39号》。信息显示,该局近期承担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中央转移地方任务,组织抽检了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罐头、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16类食品69批次,检出不合格食品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要求相关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总后按规定公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及时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青海省乌兰县商业广场七号楼乌兰好好爱家购物中心经销,由乌兰县福客满干杂调味店供货,标称任丘市绿洲酱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王师傅干黄酱,氨基酸态氮的值为0.41g/100g,标准规定为≥0.50g/100g,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二)玉树市小柯蔬菜店经销,标称河北桂源斋酱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津天然甜面酱,氨基酸态氮的值为0.24g/100g,标准规定为≥0.3g/100g,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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