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抚州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2018年第1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抚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期公布抽检信息涉及17批次样品,现将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布的监督抽检产品类别为粮食加工品、酒类、桶装饮用水等,共计17批次,合格15批次,不合格2批次。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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