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8年第14号》。信息显示,该局近期组织开展的2018年省局本级监督抽检任务中,抽检了10大类食品50批次样品,其中不合格5批次。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总体抽检情况为:抽检乳制品1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蔬菜制品7批次、薯类及膨化食品2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水果制品9批次、速冻食品5批次、糖果制品4批次、饮料5批次、食用农产品5批次。5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其他食品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及时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西宁市城北区百鲜汇蔬菜批发部销售的上海青,毒死蜱0.84mg/kg,标准规定为≤0.1mg/kg,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龚长珍(乐都县碾伯镇东升市场)销售的猪肝,呋喃唑酮代谢物5.37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西宁城北天利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豇豆,氯唑磷2.6mg/kg,标准规定为0.01mg/kg,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乐都王莉丽新鲜蔬菜批发配送中心销售的韭菜,毒死蜱0.22mg/kg,标准规定为≤0.1mg/kg,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西宁城北老闫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豇豆,氯唑磷0.1mg/kg,标准规定为0.01mg/kg,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