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家·代表委员议政录
建议加大对假货源头的治理,降低制售假入刑门槛,推动制假行为直接入刑。
就在前不久,发生在几地的假名牌避孕套、灌装假茅台、假鞋鬼市、假货皮具城,遭到媒体密集曝光。
其大背景就是,互联网带来的信息便利,也为传统制售假犯罪提供了更多的隐蔽作案、分工流窜的条件。互联网时代的制售假犯罪的隐蔽手段层出不穷,产业链分离,供应链的传统渠道与互联网渠道相互交叉,尤其愈釆愈多的假货跨国境、跨平台流窜的现象,给打击制售假犯罪提出了巨大挑战。
但是,假货的源头不在线上,而是在线下。假货源头基本集中在全国多地的区域性、行业性、领域性假货带上,而且他们的分工越发细致,反侦察和隐蔽能力不断加强。
根据某电商平台治理部《2017年打假年报》公布的信息,制售假团伙跨国境跨平台流窜现象也越来越严重,一些制售假分子已经开始向微信朋友圈、微商等多个社交平台及某些电商平台转移;另一些制假分子甚至搭建了海外网站,通过国外社交平台引流售假。跨国境、跨平台销售假货也成为越来越常见的隐蔽手段,给制售假犯罪的治理和打击造成诸多困难。
刑法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规定,定罪量刑的标准,均是以非法经营额或违法所得为唯一的依据。但是,“唯数额论”在跨平台、跨国境的售假如何取证、认证,是比较困难的。而社交平台售假的监管滞后,也造成定罪量刑难,线上线下供应渠道多,则带来刑事电子证据认定难。
另外,制售假入刑门槛高,导致制售假犯罪成本低,累犯、再犯现象凸显。现行刑法对假冒注册商标罪、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规定的最高的法定刑档为三到七年。这一法定刑档从97刑法开始,沿用至今。即使经过了20多年的经济发展,制售假犯罪的收益也随之增长,但本法条未曾有修改。立法滞后,制假售假犯罪成本低,犯罪收益远高于犯罪成本,自然容易造成制售假犯罪的累犯、再犯。
根据某电商平台提供的公开信息,其打假特战队在2016年协助广州警方捣毀假冒LV生产工厂,幕后老板逃脱后继续从事制售假。好在2017年,该平台配合警方打掉该幕后老板在佛山的制假窝点,彻底捣毁线下的生产工厂、仓储物流点和批发档口。假货源头在线下,然而犯罪违法成本过低,刑法的惩治威慑力并不足以遏制制售假犯罪行为。
基于此,建议加大对假货源头的治理,降低制售假入刑门槛,推动制假行为直接入刑;同时,加大对制假售假行为的刑罚力度,提高制售假犯罪的法定刑,并加大对制售假人员的经济惩罚,以形成对制假售假更有力的震慑。
□朱征夫(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律协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