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货的源头不在线上,而是在线下。”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连续第二年提出加大打击制售假犯罪的提案,提议加大对假货源头的治理,降低制售假入刑门槛,推动制假行为直接入刑。(3月2日《法制晚报》)
在网购时代,电商平台充斥着大量的假货,这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重败坏了电商平台的声誉,影响了消费者对电商、网购的信任,已经成为阻碍电商行业健康良性发展的毒瘤。虽然近年来,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以及电商平台不断加大打击销售假货的力度,但是假货依然充斥在互联网和我们的身边,究其根源就是制假售假的违法成本太低,而不是职能部门无能,也不是电商平台不愿意打假。
按照目前各地处理电商售假的主要措施来看,基本上是对售假网店采取关闭的处理办法,很少追究制假售假者的法律责任。比如电商巨头阿里巴巴在2016年筛查认定出4495条制假售假案件线索中,其中执法机关接收1184件,破案469件,但通过公开信息能够确认已经有刑事判决结果的仅33例,制假售假受到刑事处罚的比率仅为0.7%,而在法院判决的47人中,只有10人入监,另外37人皆被判缓刑,比例达到79%。要知道,在网购时代,电商平台的网店、商品数量都处于海量状态,售假被查出的概率本来就很低。
众所周知,个人开网店是以本人身份证信息实名注册登记,这意味着卖家售假被关店之后,只要人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他们就可以用他们七大姑八大姨的身份证信息重新开网店,继续售假,并不会就此断了售假之路。而且,现在电商平台有很多,这让售假的卖家可以玩起游击战的游戏。在天猫开网店售假被关了,可以再去京东开网店继续售假,在京东开网店售假被关了,还可以去微信朋友圈当微商、利用小程序继续售假……如此一来,一个售假的卖家要被查处N次,才能断了他的网上售假之路。
更何况,只要不打掉制假的源头,那么假货就不会终结。因为不能在网上售假了,还可以去线下售假,线下的假货并不比电商平台上的少。线下不仅地摊上卖假货,很多城市的批发市场俨然就是假货集散地,甚至一些专卖店也卖假货。
事实上一种违法犯罪行为,究竟该被追究什么样的责任,量刑如何,除了要看违法犯罪行为本身的后果和情节之外,还需要看违法犯罪行为被查出的概率。被查的概率越低,付出的代价就该越重。因此,要实现“天下无假”,彻底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就必须像治理酒驾一样,让制假售假行为直接入刑,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要让他们在经济上倾家荡产,政治上“牢底坐穿”,彻底对制假售假行为产生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