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货的源头不在线上,而是在线下。”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今年向全国政协会议提出加大打击制假售假犯罪的提案,提议加大对假货源头的治理,降低制假售假入刑门槛,推动制假行为直接入刑。
在网购时代,电商平台充斥着大量的假货,这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重败坏了电商平台的声誉,影响了消费者对电商、网购的信任,已经成为阻碍电商行业健康良性发展的毒瘤。近年来,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以及电商平台不断加大打击销售假货的力度,但是假货仍然屡打不绝,有些地方甚至日渐猖獗。究其根源,主要是因为制假售假的违法成本太低。
目前各地处理电商售假的主要措施,大多是对售假网店采取关闭的处理办法,很少追究制假售假者的法律责任。阿里巴巴在2016年筛查认定出4495条制假售假案件线索中,其中执法机关接收1184件,破案469件,但通过公开信息能够确认已经有刑事判决结果的仅33例,制假售假受到刑事处罚的比率仅为0.7%,而在法院判决的47人中,只有10人入监,另外37人皆被判缓刑,比例达到79%。
在网购时代,电商平台的网店和商品数量都是海量存在,售假被查出的概率本来就很低。个人开网店是以本人身份证信息实名注册登记,这意味着卖家售假被关店之后,只要人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他们就可以用他们七大姑八大姨的身份证信息重新开网店,继续售假。而且,现在电商平台有很多,有的售假卖家和执法部门玩“打游击”游戏,在这个平台售假网店被关了,就换到下一个平台去继续干,下一个平台如果也被关了,又换到再下一个平台去继续干……如此一来,一个售假的卖家要被查处N次,才可能断了他的网上售假之路。
只要不打掉制假的源头,假货就不会终结。因为不能在网上售假了,还可以去线下售假,线下的假货并不比电商平台上的少。线下不仅地摊上卖假货,很多城市的批发市场俨然就是假货集散地,甚至一些专卖店也卖假货。
一种违法犯罪行为该被追究什么样的责任,量刑如何,除了要看违法犯罪行为本身的后果和情节之外,还需要看违法犯罪行为被查出的概率。被查的概率越低,付出的代价就应该越重。要实现“天下无假”,彻底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就必须像治理酒驾一样,让制假售假行为直接入刑,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要让制假售假者特别是制假者在经济上倾家荡产,法律上“牢底坐穿”,打假才能产生足够的威慑力和杀伤力。(何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