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药局日前通报了9批次不合格的药包材,山东新华制药、山东会仙药业等企业使用的部分产品被检出不合格。
山东食药监部门日前对山东新华制药、山东会仙药业、济宁光明制药等药包材生产企业、使用单位开展了监督抽样,共抽检聚乙烯袋、滴眼剂瓶、聚乙烯复合膜等省内高风险药包材产品195批次,合格186批次,合格率为95.3%,其中,淄博康力塑胶、菏泽成明医药包装有限公司、金坛市宏康药用包装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为不挥发物、易氧化物、外观等。
对本次公告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包材以及相关使用单位,有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应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组织查处。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可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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