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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法律 让家电傍名牌搭便车遭遇末日考验

最近一部新修订的老法律,在中国家电行业的中小企业,特别是山寨、投机企业群体之间,引发不小的讨论和热议。特别是不少中小家电厂商,特别是山寨厂商感觉“市场末日要来了”。

2018年1月1月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式实施,让不少在家电行业还在继续实施”傍名牌、搭便车”的山寨投机企业和厂家来说,感受到寒冬与末日。

原因并不复杂。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除了对互联网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规制,如刷单、炒作信用等虚假宣传问题以及“恶意对其他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等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进一步明确混淆行为的概念,以打击“傍名牌”、“搭便车”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虽然此前就实施多年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第二章第六条中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如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但是由于缺乏细节和相关处罚条款,导致过去20多年以来,在中国家电市场上的傍名牌、搭便车等行为层出不穷。

最近30多年来,家电行业的傍名牌行为,主要是一些商业投机者们针对中外知名家电,注册相似、类似的品牌商标,从而达到“混淆”、“以假乱真”的目标。最为突出的,就是松下空调,被20多个相似的商标包围,出现“假货销量多于真货”的极端情况。同样,包括海尔、美的、小天鹅、西门子等一大批中外知名品牌,都在市场上遭遇“假冒”。

除了上述傍名牌,还有搭便车的情况。这种情况,就是将知名品牌的商标作为企业的公司名称,从而达到混淆视听、误导消费和用户的目的。过去10多年前,就出现了包括香港方太、香港老板、香港苏泊尔、香港海尔等一大批搭便车的情况,都将公司名称注册之后变成品牌名称。从而误导市场上的商家和用户。

因为董明珠而火了的晶弘冰箱,如今却在市场上出现晶弘空调、晶弘厨电、晶弘净水器等一大批搭便车情况。同样的情况还出现在大松,这个格力专注小家电行业的品牌上,过去一年多来也因为格力和董明珠,在市场上出现大量搭便车的行为,比如大松空调、大松冰箱、大松厨电等,几乎都是公开的涉嫌违法行为。

对此,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第二章第六条进行细节和内容的再次完善,并增加兜底性条款。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傍名牌”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由国家职能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的,可并处25万元以上下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则是直接吊销企业的营业执照。可以说,这将直接封杀中国市场上大量“假冒伪劣”、“傍大款傍名牌”企业的生存空间。

透过这部法律的重新修订并快速实施,并重点在第二章第六条增加相关的细则和条款,可以看出:一方面,国家对于家电等消费品领域的傍名牌、搭便车等行为,已经达到“忍无可忍”,必须要出手规范和净化。因此,接下来的2-3年时间里,家电领域的相关假冒伪劣,以及傍大牌等行为将会得到进一步根治和优化,这将是大量山寨、假冒家电商业投机者,最黑暗的日子;

另一方面,则是对于长期以来家电行业存在的模仿、抄袭等商业竞争手段,国家从法律层面提出规范、清理的要求和方向。这将进一步倒逼中国家电产业整体转型变革,就是要加速去低价格竞争、去同质化竞争,组建新的差异化竞争力,建立自主创新意识。这一点无论是在产品上、技术上,还是品牌上,服务上,都需要有主动突破,打破旧的思路和手段,建立新的体系和逻辑。

目前来看,中国家电产业将再次走到一个新的十字路口:一条路是国家政策、改革红利,开始成为家电产业转型、变革的新动力;另一条路则是大量中小微家电厂商不只是面临对手的市场化打压还要面临政策法律的持续升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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