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1期)》。本期公布81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豆制品、肉制品、酒类、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薯类和膨化食品、糕点、粮食加工品、糖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冷冻饮品、餐饮食品、餐饮具、食用农产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9批次,合格样品72批次。
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市食品药品稽查队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拔打12331投诉举报。
不合格样品:
调味品1批次:
为清徐县徐沟续宝宝醋经销部销售的十年老陈醋,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检验机构为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餐饮食品2批次:
为太原市万柏林区四海一家火锅庄销售的小油条、小油饼铝超标。检验机构为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餐饮具6批次:
1、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戴斯酒店的餐饮具盘子、筷子中大肠菌群超标。
2、太原太重宾馆(有限公司)怡兴瑞庭精品酒店的餐饮具圆小盘中大肠菌群超标。
3、太原新永兴打卤面有限公司的餐饮具碗中大肠菌群超标。
4、太原市迎泽区建堂张向阳羊汤店的餐饮具碗、盘子中大肠菌群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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