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2017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评选活动1日揭晓结果,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于欢故意伤害案、全国首例电商平台打假案、王力军无证收购玉米被宣告无罪案等案件入选。(2月2日《新华每日电讯》)
全国首例电商平台打假案,也就是广大网友俗称“阿里打假第一案”,成为“全国法院2017年审理的2500多万起案件的典型代表”,入选2017年度“十大案件”。毫无疑问,这对司法界和社会都将产生极其重要的正面示范作用和意义。
首先,“阿里打假第一案”,填补了电商平台打假案件审理的空白,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了参考依据,这将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因为“阿里打假第一案”为电商平台打假提供了一条新思路,电商平台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直接起诉在电商平台上售假的网店卖家,既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据了解,阿里已向法院提起了12起此类打假案件诉讼,日前,阿里还与法国护肤品牌贝德玛先后将深圳售假者刘某诉至法院,索赔共计94万余元。
其次,最关键的是,“阿里打假第一案”,向社会传递了司法机关依法打假的力度和决心,反映了司法机关已经意识到了电商售假成为当下社会的一个重要痛点。这实质上是以典型司法案例的形式,给广大网店卖家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能够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警示所有销售假货的网店卖家。这在客观上可以有效打击电商制假售假行为,有利于营造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的社会氛围,促进电商平台、电商行业的健康良性发展,为经济新常态下的产业升级注入助力。
网店卖家销售假货,不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和正品商家的合法权益,而且败坏了电商平台的市场形象和在消费者心中的信誉,是阻碍电商平台发展的大毒瘤。虽然阿里巴巴组建自己的打假队伍,紧密与警方、工商等职能部门合作,利用大数据技术,不断加大打假力度,在打假问题上做了许多有效工作。但电商平台上的假货依然还有很多,原因之一就是由于法律法规的之后,导致网店卖家售假的违法成本太低,很难让售假的网店卖家伤筋动骨,对他们不能起到实质性的杀伤力。“阿里打假第一案”,不仅从司法审判层面对互联网新型业态法律关系予以明确和规范,而且判处网店卖家对电商平台进行经济赔偿,直接提高了网店卖家售假的违法成本。
事实上在网购时代,网购打假,除了电商平台承担起首要责任,更需要完善法律法规,补上网购打假的那块短板。因此,必须紧跟时代和行业发展步伐,加快电商行业的立法工作,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切实提高制假售假的违法犯罪成本,让电商平台打假案件多起来,把销售假货的网店卖家罚到“倾家荡产”、“牢底坐穿”,真正震慑造假者、售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