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的“2017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评选活动揭晓结果,经过近一个月的评选,“阿里打假第一案”即全国首例电商平台打假案入选十大案件。作为第一案,此案对司法界和社会的正面示范作用明显。据悉,该案还入选了“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案件”和2017中国法治蓝皮书。频频获选的背后,是该案于电商、司法及社会的积极破冰意义。(2月1日中国经济时报)
时至今日,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早已成为现代人的一种生活方式。随着人们消费意识的不断提高,维权意识的不断加强,对于网购的服务效率以及商品质量也越来越重视,已经从最初的选价格变为选品质。而假货丛生,势必会对电子商务整个行业造成巨大的干扰和破坏,这也是为什么马云会向全社会公开呼吁,“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
12万元赔偿对于市值超5000亿美元的阿里巴巴来说,当然微不足道,不过“阿里打假第一案”频频入选的标本价值却俨然意义重大:商家造假,不仅会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同样也损害电商平台的利益和商誉,法律部门不仅认同“售假会对平台造成损伤”的理念,且在给责任觉醒与积极担当的电商平台的打假行为撑腰。
其一,阿里巴巴抛弃“护犊子”心理,甚至不惜代价,与售假商家对簿公堂,首先是对自身权益的主张,而这种主张得到法律的认可。
近年以来,不法分子利用电子商务不易监管的特点,把假货搬到网上销售,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让电商平台蒙受“帮凶”的指责。而实际上,以阿里巴巴为首的责任电商平台不仅对假货零容忍,而且嫉“假”如仇,每年投入超10亿元,形成了线上拦截、线下打击、权利人共建和社会共治的四维打假模式。仅2017年,阿里巴巴累计向全国公安机关推送远超5万元起刑点的涉假线索1910条,协助抓捕涉案人员1606名,捣毁窝点数1328个,涉案金额约43亿元。
其二,“阿里打假第一案”意味着国家已经对网购中的制假售假开通司法渠道打假,势必推动打假之路走向制度化。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在推荐理由写道:该案填补了此类案件审理的空白,为今后类案的审理提供了宝贵的参考依据,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这对于以后的电商平台自我净化势必带来积极的榜样作用,有利于电商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其三,此次电商平台打假得到认可,也给社会传递了这样一个信息:制假售假是社会公敌,对于责任电商平台而言,同样会零容忍。而针对制假售假分工越发细致,反侦察和隐蔽能力不断加强,打击网络售假犯罪,不仅需要更多像阿里巴巴这样的企业以及热心公众的积极参与,而且需要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建立健全政企合作打假机制,多方联合向制假售假行为亮剑,让不法分子真正有所忌惮,从而构建清净的市场环境和社会诚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