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食药监局官网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省局近期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糕点、饮料、酒类、方便食品、罐头、保健食品、豆制品、蜂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肉制品、糖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蛋制品、水产制品、食糖、食品添加剂、饼干、特殊膳食食品和速冻食品等26类食品179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790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粮食加工品377批次,不合格1批次;糕点85批次,不合格2批次;酒类116批次,不合格1批次;罐头6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糖1批次,不合格1批次;饮料112批次,不合格3批次;调味品36批次,方便食品5批次,保健食品4批次,豆制品1批次,蜂产品47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3批次,蔬菜制品164批次,肉制品186批次,糖果制品20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5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202批次,乳制品21批次,食用农产品271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36批次,蛋制品22批次,水产制品27批次,食品添加剂9批次,饼干2批次,特殊膳食食品4批次,速冻食品17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华润苏果超市(湖北)有限公司武汉复兴路购物广场销售武汉绿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冰糖,蔗糖分检出值为95.43%,标准规定为≥97.80%。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大悟县新世纪超市城中店销售武汉老汉汾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老汉汾酒,甲醇检出值为0.43g/L,标准规定为≤0.30g/L。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黄石团城山店销售湖北财联商贸有限公司分装的荞麦粉,铅(以Pb计)检出值为0.300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鄂州店销售鄂州市雄鹰副食食品厂生产的东坡饼(糕点),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37g/100g,标准规定为≤0.25g/100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黄石市大拇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一口酥(糕点),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710g/kg,标准规定为≤0.5g/k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浠水县安浠尔纯净水厂生产的安浠尔包装饮用水,亚硝酸盐(以NO2-计)检出值为0.029mg/L,标准规定为≤0.005mg/L。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湖北省金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糖水雪梨罐头,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13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湖北崇阳碧畅食品饮料厂生产的运动能量(果味饮料)和葡萄多(果味饮料),菌落总数检出值分别为1300CFU/mL,1400CFU/mL,5400CFU/mL,5500CFU/mL,4400CFU/mL和410CFU/mL,440CFU/mL,540CFU/mL,1300CFU/mL,460CFU/mL,标准规定为n=5c=2m=100CFU/mLM=10000CFU/mL。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武汉、黄石、鄂州、孝感、黄冈、咸宁和随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