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宁波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示平台发布的《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环节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7年第6期)》,2017年,象山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象山农林局在食品流通环节联合组织抽检蔬菜200批次样品,已出报告142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39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象山铭泰超市销售的散装食用农产品的芹菜,甲拌磷检出值为0.086mg/k。标准规定为≤0.01mg/kg。检验机构为象山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二)象山恒富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散装食用农产品的尖椒,毒死蜱检出值为0.127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象山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三)象山龙兴农产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散装食用农产品的尖椒,毒死蜱检出值为0.077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象山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单位所在地丹东、丹西等市场监管所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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