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通告称,近期,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市级监管的餐饮企业开展自主消毒餐(饮)具抽检工作。根据GB14934-2016《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消毒餐(饮)具》的指标要求,对大肠菌群、沙门氏菌、游离性余氯、烷基(苯)磺酸钠等项目进行检测,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本次共抽检餐饮具50个批次,不合格5个批次,具体情况如下: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昆明锦江大酒店员工食堂使用的自主消毒餐饮具,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为0.013mg/100,标准规定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云南中检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云南绿洲大酒店有限公司职工食堂使用的自主消毒餐饮具,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为0.015mg/100,标准规定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云南中检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昆明市官渡区南越家风情餐厅使用的自主消毒餐饮具,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为0.040mg/100,标准规定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云南中检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天花苑酒店餐饮部使用的自主消毒餐饮具,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云南中检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昆明凌云阁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自主消毒餐饮具,检出游离性余氯为0.062mg/100,标准规定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云南中检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企业改正,并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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