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眉山讯“2017年,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分局查获了一起假冒侵权犯罪典型案例,通过淘宝进行刷单售卖‘施华洛世奇’水晶饰品,3年时间获利近5万元。”1月3日,在眉山公安“向人民报告”经侦专场新闻通气会上,经侦支队支队长李忠介绍,这是今年全市经侦部门在打击假冒侵权犯罪方面的典型案例。
“打开淘宝网站,一搜‘施华洛世奇’水晶饰品,就会弹出“XXX奥地利水晶”、“海外代购XX店。”2016年7月4日,眉山市彭山区分局根据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移交线索,对相关销售假冒“施华洛世奇”品牌水晶饰品的犯罪线索立案侦查。
经查,2013年9月至2016年,犯罪嫌疑人喻某在淘宝网站陆续注册开设了“海外代购XX店”、“XXX奥地利水晶”、“四川特产XXXXXX”、“XX王妃”4家淘宝网店,并通过加入刷单群付费互相刷单的恶劣手段,提高自己所开网店的销量、好评和信誉度等。
期间,喻某在淘宝网上寻找、物色销售假冒“施华洛世奇”水晶首饰饰品的网店,确定将“XX工坊”、“晶美X”等店铺作为货源商家,将这些店铺的假冒“施华洛世奇”水晶饰品信息加价后发布到自己网店。有买家从自己的网店购买该品牌水晶饰品时,喻某立即从货源商家处下单购买同款假冒品牌水晶饰品,并留下买家信息,通过这种转手加价的方式在其经营的4家淘宝网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随即,公安机关对喻某的支付宝交易记录进行调查,发现其销售各类假冒“施华洛世奇”品牌的水晶首饰饰品约10万元,非法获利近5万元。2017年7月,喻某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当天,眉山公安召开“向人民报告”经侦专场新闻通气会。通报了全市公安经侦部门在打击传销犯罪、打击假冒侵权犯罪方面工作开展情况,并现场通报了“施华洛世奇”水晶饰品假冒侵权犯罪典型案例。
年内,全市公安机关共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37起,立案148起,涉案总金额约12.78亿元人民币;破案10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30名,其中抓获逃犯46人,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约1.4亿元;移送起诉案件116起,打击处理216人。
在打击传销犯罪方面,全市公安机关共立组织、领导传销犯罪案件35起,涉及传销参与会员40余万名、金额近9亿元;破案27起,移送起诉案件19起,打击处理59人。成功侦破了公安部督办的“12.18特大网络传销案,以及省公安厅督办的黄某等人特大网络传销案。
在打击假冒侵权犯罪方面,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坚持把打击矛头对准直接坑害群众利益、危害生产生活安全、妨碍企业创新发展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年内,全市公安机关共立各类假冒侵权犯罪案件5起,涉案金额近100万元;破案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打掉制贩假团伙7个;移送起诉案件8起,打击处理11人。
同时公安机关提醒公众,注意以下防范措施,提高辨假识假能力:一是注意辨假。要认清商标及相关注册信息,注意商品外包装,印刷是否清晰,色调是否纯正,批准文号是否规范,对存疑商品可登录相关政府网站、企业门户网站查询。
二是不贪便宜。要从正规渠道、规范门店购买商品,不要贪图小店、游商所报的低价,对价格远低于正常市场价格的格外提高警惕,并且自觉抵制假冒,共同维护和谐创新的社会氛围。
三是勇于维权。在购买商品时应索票、索证,留下消费凭据,发现可疑商品后,可将相关物证如发票、收据、商品内外包装、他人见证等,送相关政府部门或消费者协会进行鉴定鉴别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发现犯罪线索可向公安机关举报。(记者王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