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就搜狗诉百度专利案中的“用户多元库案”做出判决,百度输入法所用的技术与搜狗所称专利完全不同,故不存在侵权行为,驳回原告北京搜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搜狗”)的全部诉讼请求。自2015年,搜狗发起专利战至今已迎来“十连败”。
搜狗诉讼百度输入法专利侵权始于2015年,相关案件共计17件。在此前两年间,搜狗方所称专利,已有7件被判定为全部无效,4件被判断为部分无效。据中国《专利法》第四十七条,宣告无效的专利将视为自始即不存在。也就是说,这些专利从被宣告无效起,不被认定为“专利”,其专利权利被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同时也就失去了索赔的依据,因此搜狗已陆续被迫撤诉了其中的9起诉讼,经历了与百度专利官司的“九连败”。而此次判决搜狗再度败诉,也使得搜狗对百度的“十连败”开创了同一公司法律纠纷连续败诉的记录。
无谓的专利纷争对企业发展来说终究是弊大于利的,搜狗天价索赔的行为,在一般的专利维权中被视为不合理。事实上,搜狗的“专利维护”,究其根源很难站得住脚。如果以2017年6月被判定部分无效,经过三次开庭,最终以搜狗被迫撤诉为结果的“输入颜文字”为例来看,更能说明问题。颜文字起源于1982年,大学教师ScottFahlman首先打出了“:)”的表情符号,成为第一个使用基于ASCII码微笑感情符号的人。而后,日本人将其命名为“颜文字”并通过社交网络发展壮大,市场上也慢慢出现了丰富的颜文字合集APP。而搜狗输入法开价一亿元的颜文字“专利”,则是“把颜文字做进字库里”,这种“专利”也实在太“高级”了。
申请专利是科技企业竞争的一种重要战略,但难免有部分企业借机进行不正当竞争。企业在以“维权”之名意图私利而过分纠缠时,也将产生高额的法律费用,并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企业的创新热情与精力。2018新年将至,似搜狗这般主动提出专利诉讼却遭遇官司十连败的尴尬结局,实在有愧于身为中国互联网科技企业的形象,恐怕王小川也是开心不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