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期依法对本市生产领域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制品、纸制品、洗涤剂等7种食品相关产品开展了质量监督抽查,检出1批次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1批次纸制品、6批次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2。7%。
此次共抽查本市160家企业生产的298批次产品,其中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制品220批次、纸制品11批次、金属制品4批次、竹木制品3批次、餐具用(含果蔬)洗涤剂22批次、食品工业用洗涤剂6批次、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32批次。按照相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和相关标准,检出1批次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1批次纸制品、6批次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2。7%。
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抽查发现产品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包括:部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的标签标识项目存在未标注符合性声明、未标示树脂名称等问题,标签标识(标志)项目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个别经辐射灭菌的无菌包装袋(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未加贴红色辐射灭菌标志,灭菌指标项目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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