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该局近期对广州市生产领域衣料用液体洗涤剂(洗衣液)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37家企业生产的37批次产品,经检验,有8家企业的8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QB/T1224-2012《衣料用液体洗涤剂》和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等对产品的总活性物含量、总五氧化二磷(P2O5)含量、规定污布的去污力、pH值等项目进行检验。
结果显示,商标为“惠安心”的1批次洗衣液样品被检出总活性物项目不合格;商标为“卡贝姿”的1批次洁渍霸除菌洗衣液样品被检出总活性物项目不合格;商标为“米奇宝”的1批次婴幼儿多效洗衣液样品被检出pH值(25℃,1%水溶液)项目不合格;商标为“小猪威比”的1批次婴儿草本抑菌洗衣液样品被检出规定污布的去污力项目不合格;商标为“妇亲”的1批次医护级超浓缩皂液样品被检出规定污布的去污力项目不合格;商标为“YUSIJIE”的1批次超柔去渍护理洗衣液(薰衣草香型)样品被检出总活性物项目不合格;商标为“威斧”的1批次深层洁净护理洗衣液样品被检出活性物含量项目不合格;商标为“奈菲姿”的1批次护衣洗衣液(薰衣草香型)样品被检出总活性物项目不合格。
质监部门提醒,选购该类产品时,应注意选择保质期内、标识齐全的产品,检查内容物是否正常,不应有变色变味等异常现象;并详细阅读使用说明,按使用说明正确使用产品,到一定规模的超市购买,选用知名度高的企业及名牌产品是最好的选择。
2017年广州市衣料用液体洗涤剂(洗衣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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