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湘西州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药品检验机构对全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抽查检验。2017年5月至11月8日,全州共完成药品监督抽检251批,其中,不符合标准规定的10批。
对本次公告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采取了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被抽样单位和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条等规定,对上述企业单位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在一周内公布风险控制措施,三个月内公开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对公告中涉嫌假冒的药品,要查清相关渠道,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不合格药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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