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制度
波兰《工业产权法》的修正案已于2016年4月15日生效,其对波兰的商标申请审查制度做出了重大改变(即,从之前的全面审查制度转变为异议制度)。此前,波兰专利局在审查商标申请案时会以相对理由作出驳回决定,换言之,就是其须要评估该商标与在先商标之间存在的相似性。因此,那些未在波兰市场上使用的商标、其所有人已允许在后商标(latertrademark)注册的商标以及(在法律或者经济层面上)与在后商标申请人有关联的实体所拥有的商标经常会引起纠纷。而且不幸的是,对于受到相关法律条款约束的波兰专利局而言,其也无法帮助这些商标在波兰国内市场中规避上述纠纷。
因此在波兰,会有很大比例的商标申请最终遭到驳回。同时,即使申请人原本并不需要在整个欧盟地区保护自己的商标,其通常也会放弃递交波兰商标申请,并转而选择提交欧盟商标申请。因为这样一来,该申请人就可以避免来自波兰专利局的那些冗长且费用极高的审查程序(当然,在波兰递交商标申请通常也会被驳回)。
而修正后的商标异议程序则扭转了上述局面,其允许拥有在先权利的商标所有人可以针对单独的新商标申请采取相应措施。为此,与欧盟的商标制度相类似,波兰的商标制度也将允许相关的权利所有人在某一商标申请公开后的3个月内提出异议。而且,波兰商标制度的一大亮点就在于可以帮助有关各方心平气和地解决纠纷。换言之,其能够允许有关各方避免毫无必要的诉讼程序并加快相关流程。而这种新的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将满足现代且高速发展的经济体对于商标申请的需求。
波兰新商标制度的另一个竞争优势则在于其缩短了商标申请的审查时间。与此前的审查程序相比,目前在波兰获得商标注册的时间已经大幅缩短。
目前,波兰专利局会在申请人递交某一商标申请后的2个月内在免费数据库中公开该商标申请。而且在完成绝对理由审查后,该申请还要对外公布以便有关各方对其提出异议。如果该申请未收到任何异议,那么该申请从最初提交一直到获得注册的时间大约是5到6个月。对于那些不断要适应市场新变化的企业而言,这是一个重大的进步。因为对于这些企业来讲,尽快推出享有商标权的产品及服务将是获得成功的关键。
因此,波兰这次进行的法律修订工作改善了商标申请人所面临的法律形势,并且提高了波兰国家申请的数量。同时,这也为波兰企业的经济潜力以及竞争优势带来了积极的影响。
另外一个重要改变则是废止此前禁止人们对含有文字“波兰共和国”及相关缩写的商标进行注册的规定。实际上,在其他欧盟管辖区或者反欧盟法律中,均不存在类似的禁止规定。因此,这令波兰的企业在面对来自其他欧盟成员国的竞争对手时会处于一定的劣势,毕竟这些对手可以毫无顾忌地在商标中加入其产品及服务的原产地标识。而且,这样一种修订也让波兰与欧盟的法律变得更加统一协调。
此外,除了上述从全面审查制度过渡到异议制度,波兰在这次的法律修订工作中还就下列各项的保护工作修订了相应官费的规定:
·发明;
·实用新型;
·工业品外观设计;
·商标;
·地理标志;以及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工业品外观设计审查的简易程序
2016年还见证了波兰在工业品外观设计领域所作出的重大变革。根据修订后的波兰《工业产权法》,各个展示机构将被赋予对工业外观设计以及实用新型进行国家展示的优先权。从市场的角度来看,这样一种优先权对于展示活动的组织者而言非常重要,因为这可以让展示活动变得更具吸引力并且提高活动利润,而这也是其他类型展示活动所不具备的优势。此外,这也会让波兰的企业有信心展示其最新的解决方案,而无需担心会因为对外公布而丧失外观设计的新颖性。
另一个变化则是申请程序变得更加简单,例如对于申请文件的要求:此后将不再要求提交工业品外观设计的说明书,同时就图纸的编制方式阐明了技术要求。由于上述改变有助于规避在递交文件中出现的错误,因此这会令整个注册程序提速。就工业外观而言,从递交申请一直到授权总共只需要2到3周的时间。
此外,调整后的官费标准也适用于工业品外观设计,具体如下:针对后续保护期限的维持费降低60%;申请及公开费用也有所降低。因此,相较于以前的制度,现在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所有人可以节省大约1000兹罗提(约合240欧元)。
由于波兰的企业持续向其他欧盟市场进行扩张,波兰专利局已注意到在波兰企业向欧盟知识产权局递交申请量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其国内工业品外观设计申请数量则一直下降。也许当前这种局面难以得到彻底改观,但是由于更低的官费以及更宽松的程序规定有助于申请人在波兰完成注册工作,因此这无疑会在国家层面上扩大波兰工业品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编译自:lexolog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