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10月9日发布的《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7年第1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次抽检为省抽任务,主要抽检品种为酒类、饮料、月饼等34批次。其中合格30批次,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种类为饮料-瓶(桶)装饮用水,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板桥镇利源纯净水厂生产的利源纯净水(规格型号:15L/桶)(生产日期/批号2017/07/19)。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铜绿假单胞菌║30CFU/250mL、20CFU/250mL、20CFU/250mL、10CFU/250mL、20CFU/250mL║n=5c=0m=0CFU/250mL);
2.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宜家纯净水厂生产的怡佳源(包装饮用水,15L/桶)(生产日期/批号2017/07/19)。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铜绿假单胞菌║3600CFU/250mL、2900CFU/250mL、3000CFU/250mL、3400CFU/250mL、3100CFU/250mL║n=5c=0m=0CFU/250mL);
3.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梦可泉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梦可泉纯净水(15L/桶)(生产日期/批号2017/07/19)。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铜绿假单胞菌║50CFU/250mL、30CFU/250mL、40CFU/250mL、40CFU/250mL、30CFU/250mL║n=5c=0m=0CFU/250mL);
4.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涡北街道乐普矿溶大桶水厂生产的乐普矿溶(饮用纯净水,15L/桶)(生产日期/批号2017/07/06)。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铜绿假单胞菌║44CFU/250mL、35CFU/250mL、52CFU/250mL、31CFU/250mL、48CFU/250mL║n=5c=0m=0CFU/250mL);
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的县区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责成企业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同时,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白酒、饮料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